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農業部網站獲悉,中央已審議通過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意見》著眼于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形成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格局。
對社會關注的工商企業下鄉問題,《意見》明確,在鼓勵工商資本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農業的同時,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加強監管和風險防范。
通過三權分置引導土地流轉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意見》將是今后一段時期指導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據韓長賦介紹,《意見》的著眼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形成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
韓長賦說,當前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勞動力離開農村,承包農戶不經營自己承包地的情況越來越多,在大多數地區,承包權與經營權分置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實現土地集體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這是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的重要基礎。最終讓農業經營有好的效益,讓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培養多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意見》明確提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首先要維護好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權。同時,要放活經營權。
為此,《意見》提出了三個方面的措施,其中包括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培育新的種地人,“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并優先流向家庭農場等規模經營農戶;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土地經營權入股組建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等。”